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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主流媒体,《每日新闻》和八卦杂志也对这些事件进行了报道,进一步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力。这些报道不仅满足了民众的好奇心,还增加了媒体的销量。

但是据件事的内幕不断爆出,却让倭国政府很头疼,倭国政府原本计划将这些人引渡回国后进行重判,以彰显公正性,并给美方一个交代。结果又扯出来一个外国人蒋介石政权,本来就反美,加上里通外国这事不知道该怎么判呢?结果又又出来关于黑道的事。

倭国法律体系中的“里通外国”罪名在日本法律体系中,“里通外国”通常被归类为叛国罪或类似罪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为外国效力:指为外国政府、组织或个人提供服务,损害倭国国家利益的行为。2. 协助外国侵害倭国:指协助外国进行对倭国不利的行为,包括提供情报、物资支持等。3. 与外国勾结:指与外国组织或个人勾结,进行损害倭国国家利益的活动。这些行为都被视为对倭国的背叛,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长期监禁甚至死刑

岗村宁次确实与常凯申政权有勾结,参与了“白团”的活动,为常凯申提供军事服务。然而,这些行为并没有直接损害倭国的利益,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对倭国有益。因此,从倭寇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行为并不完全符合“里通外国”或叛国罪的定义。

尽管冈村宁次的行为没有直接损害倭国利益,但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漂亮国的利益,并引发了漂亮国的强烈不满。日美关系是战后倭国发展的基石,倭国政府需要在处理冈村宁次案件时,尽量减少对日美关系的负面影响。

在倭国国内,对于如何处理冈村宁次存在不同的声音。一方面,部分人主张应以叛国罪对其进行严厉审判;另一方面,一些倭国官员考虑到冈村宁次在战后对倭国的“贡献”,主张从轻处理。

不仅是法官,连当时的首相吉田茂对此事也感到头疼,这时有个大聪明提议道:“首相,不如您去问秩父宫俊仁亲王他竟然能指挥美军那么,身为美军的高级雇员的他,肯定知道漂亮国人要什么!”

吉田茂叼着雪茄,眼睛顿时一亮,:“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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