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铲子夺死我自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6章 创造欲,回国后当上了和哥哥一样的海王,我一铲子夺死我自己,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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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后开画展有记者采访他,问什么成为了他画画的动力,以前可能是兴趣,是一个让他逃离压抑生活的方式,但现在,他大概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何知秋的这一双眼睛。

他的很多画都强调突出了这双眼睛,甚至有的时候只画这双眼睛。

画他眯着眼笑,画他睁大了眼笑,画他弯着眼笑,画他……对着自己笑。

他想,世界上最伟大的欲望就是创作欲,当你对一个人产生了创作欲,你首先是爱他,才会想要创作他。

他身边的一切事物都是因为他而出现在自己眼里的,他想到何知秋就能想到这双眸子,就能想到自己总是放在店门外的那朵玫瑰,想到对方身上的淡淡香气。

他能想到很多很多和何知秋有关的事物,可是如果不是何知秋这个人的话,这些事物对于他而言就没有任何意义。

很多时候他认识一个人,是要先从他的外观,其他的和这个人有关的事物去认识他,去想到他。

这是很局限的想象力,他需要通过一些东西去和对方联系上,用事物去合成这个他认识的人。

可是何知秋,只要提到这个名字,他就想把很多别的东西和这个人联想在一起,会想如果这样会不会很适配,会想对方会不会喜欢。

无论那些事物和何知秋有没有关系,他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只要这个人出现,就够了。

人类最原始的想象力会把他能想到的一切能和对方产生关联的东西通过五感浮现在脑海里,最终变成作品。

他想把他这双眼睛记录的,看见的何知秋都画下来,都变成自己的作品。

他需要他,他离不开他,他想要他。

从创作欲再延伸出来的东西,就不需要太明了的去细说。

他绘画完毕时,已是凌晨,画纸上这一双流着泪的眸子,被他精心张贴在墙上,成为了他独一无二的作品。

何知秋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是早上七点半,他作息基本都很规律,就算是在美国的时候,最晚也就两点半回家睡觉,还是在第二天没课也没活的基础上。

他今天穿了偏正式的衣服,里面是黑衬衫,外面是黑色外套,是很有质感的休闲西装,手腕上配的是银色机械表,表盘是完全的黑色,指针和表带一样的银色,这块表是他哥送他的,正式场合戴也挑不出问题。

西装外套上有银色的链子当装饰品,今天没有准备戴眼镜。

香水就选的望榆树旁,喷了不多,只保持着靠近能闻到的味道。

再怎么话语上吊着陆晟,和他吃饭的话造型还是要正式一点,毕竟大总裁么。

早餐随便挑了一家餐厅解决了,接着去了一趟理发店。

理发师见到他就惊呼一声,早上刚开门的困倦一下就消散了,原因是面前的客人太让人惊艳,完全是做完造型和贴在墙上会成为门店招牌的脸。

客人的要求就是稍微剪一点点头发,顺便随便吹个造型就好。

理发师在给他做造型的时候一直在“哇”和夸赞他的长相,甚至都没向自己推销过卡。

何知秋当然是笑着照单全收,吹了个还算不错的露出来额头的造型,他摸了摸今天戴满左耳的耳骨钉和右边只戴了一个的耳骨钉,付了钱。

在莫池郁的咖啡馆门口站着等对方,看见箱子里没有放玫瑰花,似乎自从那天送给自己之后,这里面就再也没有放过玫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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